加州税务管理局(CDTFA)近日宣布将从2019年4月1日起,要求只要是在加州境内销售额超过10万美元或订单量超过200笔的州外零售商,皆须征收「加州地区税district use tax」。完整公告可按此参考
也就是说,在加州,过去你去很多外州的电商网站买东西是不用叫消费税的,但是现在,只要是稍有规模的电商,都要在加州收消费税了。
局长Nick Maduros表示,此举不过是让加州以外的零售商像加州境内实体零售商一样,按规定收缴税款。换句话说,从今年4/1起,位于加州以外的零售商都必须在CDTFA注册,并根据他们在加州的销售额向CDTFA支付加州地区税款,即使他们在加州并无实体门市存在也是。这些零售商包含网购、邮购、电话销售或透过任何方式将有形商品运送到加州的零售商。
目前,加州全州的统一销售和使用税率为7.25%,但城市与县等地区有各自的地区使用税,因此在这些地方,总税率包含全州税率加上地区税率。
来源: cdtf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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