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项刚刚提交给加州立法机构的新法案,可能会将每周工作时间从 40 小时改为 32 小时。立法者表示,这一变化将提高生活品质,甚至提高生产力;这可能代表着更少的工作时间。
根据第 2932 号议会法案,如果员工工作 40 小时,他们必须获得至少一点五倍工资来补偿额外八小时的工时。代表 Bell Gardens 第 58 区的议员 Christina Garcia 是在州立法机构中提出该法案的作者之一;该法案将适用于拥有 500 名或更多员工的公司。国会议员办公室的一名代表提供了一份声明,其中部分内容如下:《每周 32 小时工作制法案》正是我们州在疫情之后失去 90 多万人的生命后所需要的。人们过度劳累、工资过低,他们需要重置工作与生活的平衡。
Loyola Marymount University 专门研究就业法的法学教授 Jonathan Harris,将这个想法比作 1930 年代带来每周 40 小时工作的劳工革命。他认为,随着疫情的持续,人们重新思考他们的工作状况。现行措施可以追溯到大萧条时期,当时《公平劳动标准法》于 1938 年颁布。如果该法案成为法律,员工间的工作时间变化将随情况而有所不同。这也可能代表着雇主最终会雇用更多的人,以防止为那些有权获得一点五倍加班费的员工支付更多的费用。
有一些员工可能会被豁免Harris 称,即使有这项新法律,还是有员工可能会被豁免。像是经理、专业员工,以及一些领取月薪而不是时薪的人,这些工人根本不会受到这项法律的影响,因为最低工资或加班要求有豁免,任何新的变化可能都不适用于属于这些类别的人。
该法案距离成为加州法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,也可能会面临强烈反对,但仍有许多人对工作周的可能变化持开放态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