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后在加州买食品时,你可能会发现一个用了多年的日期标签正在消失。
根据一项将于7月1日正式生效的新法律,加州今后禁止大多数面向消费者销售的包装食品继续使用“Sell By(销售截止日期)”标示,统一食品日期标签制度。加州也将成为全美第一个实施这项规定的州。
这项改革源自《加州第660号众议院法案》(Assembly Bill 660)。法案希望结束食品包装上长期存在的各种不同日期标示,减少消费者因误解标签含义而浪费仍可食用食品的情况。
未来,大多数包装食品将主要采用两种日期说明。
第一种是“BEST if Used by(最佳食用期)”,代表食品在这一天之前能够保持最佳风味和品质,并不意味着超过日期后就不能吃。如果保存方式正确,而且食品没有出现变质迹象,即使超过这个日期,通常仍可安全食用。
另一种则是“USE by(食用期限)”,这一日期与食品安全有关,表示建议在该期限前食用。
对于部分体积较小的包装或饮料产品,新法规也允许使用缩写形式,分别以“BB”和“UB”取代完整标示。
新规定适用于2026年7月1日及以后生产的食品。如果业者在新法实施后生产的商品,仍继续在面向消费者的包装上使用“Sell By”字样,将不得在加州销售。不过,企业内部用于库存管理的日期编码并不受影响,仍可继续使用。
加州政府表示,推动这项改革的主要原因,是许多消费者一直误解“Sell By”的真正含义。根据加州食品与农业部说明,“Sell By”原本是提供零售商管理库存和陈列商品时使用的参考日期,并不是食品是否还能安全食用的判断标准。但长期以来,不少消费者误把它当成“过期日”,导致大量其实仍可食用的食品被提前丢弃。
州政府认为,统一日期标签后,不仅能帮助消费者更容易判断食品状态,也有助于减少食物浪费,降低可食用食品进入垃圾填埋场的数量。
来源: New York Post














